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商务部等14部门以及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促进消费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便民惠民、绿色低碳”原则,以畅通生产、销售、回收、拆解4大环节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品类,组织重点企业,围绕高品质商品供给、便利化去旧回收、针对性政策激励、规范化拆解利用4个方面,在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引导、企业让利、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逐步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搭建购新、安装、售后、拆旧、回收、拆解全流程服务网络,切实办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惠民实事,畅通经济循环,全力实现消费增长。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推动绿色、智能、高品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以旧换新重点品类为,以绿色节能、新兴智能和品质提升类消费品为主,覆盖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领域。汽车领域主要鼓励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支持二手车流通和报废车回收拆解;家电领域主要鼓励将高水耗、高能耗、使用年限较长,存在配件老化、安全隐患的产品,更换为低能耗、低水耗产品,重点支持老旧家电换购一、二级能效绿色家电和新兴智能家电;家居领域主要鼓励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支持传统家居品质提升,鼓励旧房翻新和适老化改造,推动家装厨卫“焕新”;电子产品领域主要支持手机、电脑、照(摄)像机、智能手表等绿色智能、时尚潮流商品以旧换新。
围绕生产、销售、回收、拆解4大环节,建立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企业库,全面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生产端组织品牌生产企业,通过自有物流逆向回收,或委托第三方回收拆解等方式,开展“品牌+回收”。销售端组织重点销售企业,提供上门“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开展“售新+回收”。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报废汽车、家电等规范化拆解,引导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西安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省内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搭建以旧换新消费场景。鼓励家电、家居OB哈希、家装企业开设线上消费样板间,有条件的打造线验式消费空间,构建“大家居”生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家装设计、旧房翻新、局部焕新、个性定制等多场景消费解决方案。支持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优惠。
在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惠民补贴,引导消费者以旧换新。鼓励企业对消费者的废旧商品回收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企业配套开展促销活动,通过以旧换新,让利消费者,实现消费增长。支持家电、家居企业进不动产交易大厅,对办理不动产权证市民配套发放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家电、家居商品给予适当补贴。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快建立西安市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公示车辆状况,提高二手车交易、维修、出险等信息透明度。
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构建由社区(村)回收服务点、街道(镇)中转站、区县(开发区)分拣中心、区域交易集散市场组成的全链条四级回收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
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空间设置家电家居便民回收点和临时存放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方便居民开展换新装修。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此补贴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个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的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联动,开展以旧换新和源头让利,加大生产和市场投放力度,对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期间销量第一的汽车品牌方给予500万元奖励。
鼓励二手车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已纳统限额以上二手车销售企业,统计销售增速在10%以上,零售额5000—10000万元的按照1%的标准、零售额1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1.5%的标准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推广“售新+回收”模式,提供废旧家电估值、交易、回收、换新全链路和“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OB哈希。按照企业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个品类以旧换新单数给予每单100元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采取政府和企业联合发券的方式,发放家电消费补贴4000万元(政府和企业各承担2000万元),按照补贴商品累积购买价格的10%给予分档补贴,最高满10000元减1000元,消费者支付结算时立减补贴金额,重点鼓励消费者购买一、二级能效绿色家电和新兴智能家电。
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达限纳统,年内纳统且实现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于已纳统的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2024年销售额增速高于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的,在5%增速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10万元;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在5%增速基础上每增长1%,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